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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回家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 哎呀,今儿个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酿,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 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谭昭虽说一身布衣,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却绝不会做在明面上。 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你管你大爷穿什么呢,大爷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给钱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鸡很快上来,另配了两个时蔬,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给个神仙都不当。 呷了一口酒,鸡rou连骨头都酥了,轻轻一抿就下来,就是这该死的好味道啊。 “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 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他当然是不介意的,刚要开口,抬头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一身玄衣,气息内敛,气质却非常特别。 也就一刹那的功夫,谭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请坐请坐。” 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置,他来得早,位置靠边,虽不是包间,也差不离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刹那,谭昭才发现人居然还带了条黑狗。 难怪刚才小二的声音那般局促,估计是因此已经被不少人拒绝了。 “切两盘牛rou,来一壶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没过会儿,小二就端着牛rou和酒过来了,其中一盘牛rou,显然是给狗大爷的。 谭昭吃着醉鸡,突然也有些馋牛rou,道:“兄台,你家狗大爷伙食可真不错啊。” 他话音刚落,狗大爷居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非常人性化,谭昭觉得自己非常有理由怀疑这只狗已经成精了。 玄衣男子的性格就跟他外表一样冷,只有看着黑狗的眼神稍暖一些。 要搁一般人,估计就被冷退了,可谭昭不啊,他最近过得如鱼得水,没有各种皇帝“折磨”的日子里,快乐似神仙啊。 “狗大爷,要吃醉鸡不?要说这天香居啊,还属这醉鸡最好吃,确州城之最,不是我吹……” 事实证明,狗大爷比它主人好接触多了,没过一会儿,谭昭就已经摸上了狗大爷的狗头。 黑狗抬了抬眸子看了一眼自家主人,见主人没反对,就非常欢快地吃了起来。 哎呀,这个凡人眼光真是不错,一眼就能慧眼识狗,不错不错。啧,这醉鸡真是不错,下次他要求主人给他点醉鸡! 谭昭摸了两把狗头,触感一级棒,实在令人有些手痒,又忍不住摸了两把,这才堪堪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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