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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韬光收回刀,笑道:“主子!!怎么是您啊?好些日子不见,您这个子窜得可真快,都快赶上祭酒大人了吧。” 文乐被吹嘘得直哼哼,嘚瑟地问:“张烈上朝去了?” “是的,昨日宿在这儿,怕误了时辰,早早地就去了。” “那煜儿也在?”文乐见丛韬光一副不知道怎么说的便秘表情,眨了眨眼说,“我自己找找去。” “诶诶!主子!” 文乐轻功比丛韬光利索,踩着墙壁就溜了,还不小心蹭断人家茶花树的枝丫。 落在一处极为僻静的院子外,文乐推门而入,闻到了屋内淡淡的酒香气。 “你回来了?” 床上那人只露出半截手臂,将那帐子撑开。 都是男子,却用了那桃粉色的床帐,衬得那人皮肤白皙,像那果子冻一般。 文乐咽了口唾沫,往后退了一步。 那人似乎也察觉到了不对,将帐子猛地拉了起来,说:“你是谁?” 这声音倒是熟悉。 文乐抿着唇,迟疑地问:“煜儿?” “文乐!” 帐子被人一把拉开,出来那人上半身的衣服都没系好,穿着亵裤就往文乐身上扑。 文乐怕他踩着地上那繁复的衣物摔倒,连忙伸手去扶。 丛韬光进来就瞧见这么一幕,连忙捂着眼出去了。 “你终于回来了!”孙煜儿笑着说道,“都多久没见了,还以为你性子野了,看不上我了呢!” “这是说的哪儿的话,我什么人你和张烈还不清楚。这些日子我自己都忙得脚不沾地的呢,哪儿还顾得上你们啊。” 孙煜儿还是以前那样,几句话就能哄好,笑着答应。 他以前胖乎乎的,像个年画上画着的小娃娃。后头因着张烈的事儿消瘦下去,让人看了就心疼。 这些日子应当又是过好了,人又胖了些,不像以前那般瘦得跟竹竿似的,风一吹就倒。脸蛋留了rou,又白嫩得很,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公子哥。 文乐一低头,就瞧见了孙煜儿脖颈上的红痕。 那玩意儿他比谁都熟悉,现在傅骁玉腰腹处都留了不少。 孙煜儿被他一看,才想起来自己衣服还没穿,红着脸将亵衣系紧了。 “这是......” 孙煜儿拧着下摆,从地上捡起一件外袍披上,那衣服明显不是他的,袖子长了老大一截。 文乐这下是什么都懂了,啧啧两声,说:“好家伙,你和张烈动作真快。” 自从张烈回来,升职到了户部侍郎的职位后,官运亨通,得了皇帝好几次青眼,而后寻着空档,晋升礼部尚书。 也不怪别的,如今太子和好几个皇子都到了年纪,入朝的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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