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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4/5页)
我绕着这个小区走了大半圈,直到一块通往高速公路的草堤前。爬上去刚好能看到德莱昂6832住的那条街,看到一块块极小的后院和房前的门廊。我开始数街边的房子,寻找他的家。 不过我其实并不需要去数。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拿着枪的警察在他家后巷的一栋两层楼的房顶上待命。那是一名狙击手!而且不止他一个,另一个不仅有枪还有双筒望远镜。还有几个便衣,穿着西装或普通路人的衣服,在旁边的灌木丛处待命。 然后,两个警察指向了我这边,我又看到街对面的楼顶上竟然还有一个警察。他也在往我这边指。考虑到我并非身高六尺三、体重二百三十磅、皮肤黑得像乌木——他们等的不是德莱昂6832,他们一直在等我。 我的手开始颤抖。试想一下,如果我冒冒失失地按原计划走过去,就正好自投罗网,还背着一书包的证据。 十几名其他警务人员正跑向各自的警车,或直接朝我的方向迅速跑来。迅速得仿佛捕猎的豺狼。我转身爬向公路旁的草堤,呼吸困难,惊慌失措。听到第一声警车鸣笛时,我甚至还没跑到草堤顶部。 不,不! 我的宝贝,我的藏品…… 高速公路上四条车道都拥堵不堪,这是好事,因为他们在这样的路上只能慢慢开。我在车流边行动可以隐藏得很好,肯定没人能看清我的脸。然后我跳过路障,又跑上了另一段草堤。我的爱好让我保持了良好的体能,很快我便冲向最近的地铁站。在那期间我只停下来过一次,套上棉手套,把身上的背包脱下,包里装着我准备栽赃用的塑料袋,我把塑料袋塞进垃圾箱。我不能背着它被捕。不能。离地铁站又近了半个街区,我闪身躲进一家餐厅后的小巷,把双面外套翻过来穿好,又换了一顶帽子才走回到大街上,背包放进了一个购物袋里。 我终于到了地铁站,哦,感谢老天。我闻到了列车开进站时从隧道里带出来的霉味,听到了笨重车厢的巨响,金属摩擦金属的尖叫声。 但我在检票口前停了下来。原先的震惊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紧迫的直觉。我明白,我还不能就这么离开,暂时还不能。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身份,但已经想通了我在做什么。 这意味着他们想从我这里夺走什么。我的宝贝、我的收藏……我的一切。 我当然不能接受。 在确保自己不会被任何摄像头拍清楚的情况下,我状似随意地走回到楼梯上,一边翻着包里的东西,一边离开了地铁站。 “在哪里?”阿米莉亚·萨克斯的耳机里传来了莱姆的声音,“他到底在哪儿?” “他发现了我们,跑掉了。” “你确定那是他吗?” “非常确定。监控在几个街区外看到有人。他似乎是发现了一些警探的车,然后改变了路线。他看见了我们,然后跑了。有一个小队在追他。” 她与普拉斯基、波·豪曼还有半打紧急勤务组的警官在德莱昂·威廉姆斯的前院里。一些犯罪现场小组的技术人员和巡警正在探索可能的逃跑路线,并在附近询问证人。 “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有车吗?” “不知道,我们看到他的时候他是走路来的。” “天哪。好吧,等你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再来通知我”。 “我会——” 电话挂断了。 她朝普拉斯基做了个鬼脸,普拉斯基此时正抱着对讲机仔细倾听缉拿小队的消息。豪曼也同样在监控着进展。从他们的对话听来,缉拿小队似乎没有什么收获。高速公路上没人见过他,即便有,也没有人愿意承认见过他。萨克斯转身看向房子,满脸疑惑的德莱昂·威廉姆斯正站在那里,透过窗户关切地向外看。 成功地避免一个无辜的市民成为疑犯五二二的另一个受害人,靠的不只是运气,还有出色的侦查工作。 为此,他们要感谢罗恩·普拉斯基。这位年轻的警员穿着招摇的夏威夷衬衫,应莱姆的要求去执行了一个任务:立即跑去警察厅寻找与疑犯五二二案件相似的情况。他虽然没有查到什么,但是在他和凶案组交流时,中央指挥部接到了一个匿名举报电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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