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里·迪弗侦探小说精选集(全11册)_第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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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4/5页)

自问威尔金斯:“你说嫌疑犯一共有三名?”

    “没错。”

    “你怎么知道的?”

    “这是被他们打劫的那家珠宝店的店员描述的。”

    她立刻拔出格洛克手枪,跃入了空地。“看看那辆车的车门!”她厉声说。

    “天哪。”威尔金斯喃喃地说。

    那辆车的四个车门全都是打开的。显然从车里冲出的嫌疑犯至少有四名。

    她采取蹲姿,目光扫过整片空地,然后举起手枪,指向空地附近唯一可能躲人的地方:垃圾车后面的一条死胡同。

    “对方有武器!”她几乎在见到人影的同时便喊了出来。

    附近的人全都蹲下了,一名穿着t恤的壮汉拿着霰弹枪冲出空地,拔腿便朝街上狂奔。

    嫌疑犯一离开藏身地,萨克斯的格洛克手枪便瞄准了这个男人的胸口。“放下武器!”她命令。

    他犹豫了一下,露出了笑容,把散弹枪口转向那群警员。

    她立即把格洛克手枪往前一推,同时,声调愉快地说:“砰、砰……我打中你了。”

    持霰弹枪的男人停住脚步,笑了起来。他摇了几下头,对萨克斯表示钦佩:“真厉害,我以为我骗过你了。”他把枪扛在肩上,走向那群躲在贫民公寓旁的警察。刚才那名坐在车上的“嫌疑犯”在这个时候也转过身,好让威尔金斯打开锁住他的手铐。

    先前的“人质”是由一名拉丁裔女警假扮的,她根本没有怀孕,而且还是萨克斯认识多年的朋友。她也走了过来,朝萨克斯的背上拍了一下:“干得好,阿米莉亚,你救了我的小命。”

    尽管萨克斯对自己刚才的表现也很满意,但她却仍保持严肃的表情,就像一位刚刚考完一项重要考试的学生。

    事实上,刚才发生的整个事件,也的确是一次相当重要的考试。

    阿米莉亚·萨克斯正在向一个新目标努力。她的父亲赫尔曼也是警察,—位持枪值勤的巡警,而且一辈子都待在巡警队里。萨克斯现在已达到和他一样的级别,在她调回局里晋升之前,或许还会在这个级别上停留好几年。然而,在“九一一”事件发生后,她打算为这座城市多做一点事。于是她提出申请,参加晋升为调查警司的考试。

    没有任何机构的执法人员像纽约市警察局刑侦队的探员一样,必须面对这个大城市如此庞杂的犯罪挑战。该队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刑侦队成立之初,首任队长为托马斯·伯恩斯,是个出了名的执着又聪明的警探。伯恩斯有这样几个打击犯罪的法宝:威吓、不屈不挠的精神和过人的推理能力——他曾经仅仅靠着掉在犯罪现场一条丝带上的细小纤维,追根溯源,破获了一个大盗窃集团。在伯恩斯的强势领导下,刑侦队的每个警探都成了传奇般的英雄人物。他们一如当年勇闯西部蛮荒之地的警长,奇迹般地大大降低了纽约市的犯罪行为生生率。

    赫尔曼·萨克斯爱好收藏与警界有关的纪念品,而在他过世前不久,他才把自己最心爱的一个宝贝送给女儿——一个伯恩斯当年破案时用过的笔记本。萨克斯小时候,只要她母亲一不在身边,父亲便会拿出这本笔记,朗读几页字迹尚能辨识的内容,然后两人一起据此编出一个案子。

    一八八三年十月十二日。找到另一条腿了!就在五号区的一个煤炭箱里。真希望能马上拿到卡顿·威廉姆斯的供词。

    尽管刑侦队声名显赫,而且待遇颇高,但奇怪的是,和纽约市警察局的其他部门比起来,女性在刑侦队升职的概率似乎特别高。如果说托马斯·伯恩斯是男探员的代表性人物,那么玛丽·尚莱就可称得上是女探员的典范——她是萨克斯最崇拜的英雄之一。玛丽·尚莱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纵横于警界,是个强悍、永不服输的警察。她曾说过:“既然你有枪,那就好好用它。”她办案时也正是这么做的。她在中城打击犯罪多年,最后以一级探员的身份退休。

    无论如何,萨克斯不是只想做个警探而已。警探只是一种工作,而她还想要拥有官阶。纽约市警察局和所有警察机构一样,基层警员想升为警探必须先积累功绩和工龄。而要成为调查警司,则必须经过三个有难度的测试:笔试、口试以及实战考量——用模拟案件测试受测人处于交火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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