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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距离 (第2/2页)
起来凑不出三身衣裳,这般人家,我可不舍得孩子嫁嘞……” 凑在一起絮絮说了半晌,越说越觉得还是自家日子更强些,常家曾经再是风光又如何。 心里熨帖起来,瘾过足了,便各自回家做晚食。 常霄半点不在乎旁人说何,只在乎得了几个钱的利。 他捏着进村后卖来的一把铜板,边走边数,数过一遍,碾场就在眼前了。 …… “回来迟了,从道口村出来东西卖得七七八八,我便想趁天早,再去马桥进货,不料没寻着卖草编玩意儿的那人,一番打听,又去他住的乡里寻。” 常霄进门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灶房找水喝,缓过一口气后跟曾如意说起今日见闻。 小哥儿站在一旁,只觉听着都累,不敢想一天里常霄走了多少路。 从后面看,能看到常霄整件衣裳的背面都给汗湿了,留下深色的印子,布鞋也灰扑扑的,早已瞧不出原本颜色。 过去读书时候,再挑灯夜读,也是风淋不着水湿不到的,哪里像现在,嘴都干得起了皮,走路一瘸一拐,定是累狠了。 常霄却不以辛劳为苦,挣钱嘛,哪有容易的,容易的叫做捡钱。 不过曾如意不曾掩饰的担忧目光,还是教他有几分受用。 只是被看得久了,不免要有几分难为情。 他换个话题。 “对了,刘大哥可把豆腐送来了?我今日运道好,出村前正遇见他出去卖豆腐,有他带路,省了不少事。” 曾如意倒出水碗里的几滴残水,用手指蘸着写字作答。 得了肯定的答复,常霄举起湿巾子擦脸,热水浸过的布料尚还留有余温,盖在脸上甭提多舒服了。 然而过后看到巾子上的印子,他尴尬道:“我这出去一日,脏得可以。” 农村土路当真是尘土飞扬的,一阵风刮来就能让他吃一嘴土。 说罢不等曾如意做出什么反应,急急忙忙出门去涮布巾。 路过门口时不小心踢到什么东西,“哐当”声后,才发觉是原本放在院子一角的镰刀。 他弯腰捡起,疑惑道:“镰刀怎么在屋里,你今日用了?” 常霄两辈子没干过农活,但也知道镰刀是割草割麦用的,只有下地时用得上,就算曾如意在家砍柴,那也是用柴刀。 曾如意抿了抿唇,不确定要不要把先前的事说出口。 无法用几个手势或是简单两句话说明的事,他早已习惯不去解释,就算解释了也没人会听,只会嫌他是个耽误时间的哑巴。 这点在与常霄来到寨子村后有了改变,即使是他一笔一划地写上几十个字,常霄也会仔细看完,做出回应。 曾如意没有第一时间比划或是摇头,这令常霄当即打起精神观察,面前人脸上的犹豫不作假,让他眉头微蹙。 “我不在家的时候,可是出什么事了?” 曾如意见常霄的鬓发还因为汗湿而黏在脸侧,他抬手示意常霄先把布巾交给自己,常霄看了看他,选择继续往屋外走。 “我出去洗脸,你在地上写字。” 常霄拿着巾子去水桶处涮了几把,又捏碎皂角搓起沫子,狠狠洗了洗手脸和脖子,风一吹,一下子清爽许多。 曾如意始终蹲在他身边,帮他递完皂角便专心用树枝写字。 常霄把用完的布巾随手挂在脖子上,低头看地上的痕迹,院子里的沙地太浅,字一旦写多了,辨认起来就需要时间。 但看完之后,他面色立刻凝重起来。 曾如意望着他的神色变幻,在最后多写一句: 【可能是看错了】 他不想常霄白日出门还要记挂着家里的事。 “这不是看没看错的事。” 常霄咬着翘起的嘴皮,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光天化日的,你再眼花,也不可能错看一个大活人。如果那人只是路过,或是来寻你我有事,为何不大大方方地说明,反而在你发现后立刻就跑了?” 曾如意轻轻呼出一口气。 常霄不仅没有否定自己,还和自己想得一样,他因此镇定不少。 正沉默时,常霄忽然说一句:“不行,我要去院外看看。” 他想看一下院外的地上会不会有脚印,或是攀着土墙往里爬的痕迹,只要有证据,就能借此去找里正。 怎知今天走了一天,腿脚胀痛,刚刚又蹲了半晌,再站起来时双脚直接麻了,实在是酸爽难言。 过电一般的痛麻猝然来袭,令他根本站不稳,当场左脚绊右脚,直接朝一侧倒去。 曾如意立刻像田里被拔的萝卜一样站起,用半边身子撑住了倒过来的常霄。 肩膀相撞,是他们成亲以来,第一次在两人都清醒时离得这么近。 眼看因为体格差异,曾如意因这一撞而随惯性后仰,常霄单腿后撤稳住自己,迅速伸手揽过小哥儿的肩膀,用力拽回。 这次不再仅仅是肩膀相撞那么简单,若从旁边的角度看来,大抵像是曾如意撞进了常霄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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