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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间公主。 (第1/3页)
第二章 民间公主。 春风的父亲林大田,一个淳朴了大半辈子的庄稼糙汉,淳朴着淳朴着,还得靠“卖哭葬女”骗钱。 但他自认走投无路,才迫不得已和妻女演这一出。 乍然听到女儿口出狂言,林大田悚然:“使不得,这可使不得啊!要坐牢的啊!” 春风的母亲于秀君,一个头脑灵活、敏锐聪慧妇女,却立时从女儿的话里品出对当下窘境的无奈。 于秀君火气上来,扇打林大田,啐他:“要不是你给那杀千刀的当保人,咱家至于沦落到今日,春儿至于演死人,多晦气!” 当然,最开始春风提议的行骗办法是“卖哭葬父”。 但哭是个费劲事,相对而言,躺着的“尸体”最轻松,夫妻俩顾不得忌讳,让春风躺着了。 林大田缩着肩膀挨打,嗫嚅:“我错了,真错了……” 任由父母吵吵嚷嚷,春风捡了块地屈着膝盖坐下,望向茫茫天际。 大雨瓢泼,浇得天地虚浮于水雾中,似也在诉说世情凉薄。 不久前于秀君和林大田哭得那么令人不忍,并非全是演戏,林家三口这阵子过得是苦不堪言。 他们本是邺县林家村的良民,不算大富大贵,日子并不过分拮据。 细水长流的日子终止于去年某日深夜,邻居登门拜访。 邻居想办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跟县里大户借百两银子,诚邀林大田当保人。 保人不好当,林大田也不想冒险。 但两家多年交情,相互信赖,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这时不帮难免令人寒心。 再者,他女儿春风与邻居儿子是青梅竹马。 如无意外,邻居儿子将来就是自己女婿,这一点大人都心照不宣。 林大田思来想去,觉得邻居没有理由坑害自己,最终还是替邻居作保。 若邻居逃债,这百两银子由他偿还。 于秀君知情后,和林大田大吵一架,可已经画押了,木已成舟,她彻夜睡不着,暗自托娘家备了三份过所,以防万一还能逃走。 实则起先也算寻常。 邻居父母出门了,他们儿子还留在家。 想到他们总不能真不管儿子了,于秀君渐渐放心,甚至开始心疼起置办过所花的银钱。 偏偏在她放弃警惕时,邻居那儿子一声不吭跑了! 等债主找上门,几人才发现邻居一家早已不知行踪。 这下,林大田被迫承担百两债务,更可气的是,那债主大户打起春风的主意。 树挪死,人挪活,于秀君赶紧捎上过所,带着女儿丈夫三人出来避祸。 因走得匆匆,他们大部分家产都还在林家村,本来就没带几个钱,祸不单行,打尖时钱还被人偷了。 偏生债主报官了,他们不敢报官,只好一路窝窝囊囊,骗吃骗喝。 太难熬了。 当下,于秀君骂够了丈夫,她也坐下,为女儿拂衣裳拍掉晦气,说:“这么久了,不知道林青晓还在不在章县。” 春风缓缓摇摇头。 林青晓正是邻居儿子,春风的“竹马”,林大田眼里的好女婿,林家落到此地步的罪魁祸首之一。 日前,春风一家路过章县,林大田和于秀君去田里偷瓜,春风望风,却见到了行迹鬼鬼祟祟的林青晓。 林青晓瘦了,也晒黑了,见到春风却撒丫子跑。 春风抡着双腿撵林青晓,她也不知道哪爆发的力气,竟能拽住林青晓。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问他为何要丢下她一家,林青晓焦急又有愧,解下贴身戴着的菩萨青玉佩,丢给她。 那是林青晓最重视的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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